“中国合伙人”生存最真实法则:创业七年后为何你会选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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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5 10:02
文章摘要:利益纠纷成为合伙人最终一拍两散的根源,股权和利润分红往往是各方争执的焦点。

撰文:T客汇 杨丽

“创业七年,合伙人被逼走”事件如同一块飞过湖面的乱石,瞬间在互联网圈砸开了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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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篇名为《就算老公一毛钱股份都没拿到,在我心里,他依然是最牛逼的创业者》在微信朋友圈疯狂转发。对此,围绕创业合伙人股权权益等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评议。截止目前,正反两方阵营摇旗呐喊,各有说辞,正方支持主人公“丈夫”韩东辉,认为公司创始人实在过分,蓄谋已久,将一起共事七年的合伙人逼走,净身出户;而反方则同情CEO陈羽翔也是此起事件的受害人,共事七年一把辛酸泪却无人知晓,“丈夫”却需要“老婆”靠文字在网上卖同情,却在七年中蠢到未能为自己争得一分股权。

究竟孰是孰非,或许真相只有一个。作为吃瓜群众,并非当事人,却也感同身受,因为有些“我们”曾经有过类似过往,还有些“我们”也在思忖未来的自己是否也会成为遭人唾弃之类,还是任人宰割之徒?

总之,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创业这条路,踏上就无法回头,要么成功地一塌糊涂,要么失败地一败涂地。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我们”为何走掉?——股权分配不透明

提前声明,这里的“我们”包含了CEO、CTO等创业公司成立之初的合伙人,撰写此文,只为揭露中国式创业合伙人存在的真实现状,以此醒世。

每个看过电影《中国合伙人》的观众都会热泪盈眶,处于经济乱世、发展腾飞的中国,这些人无法忘怀那个年代的成东青、孟晓骏、王阳创业路上的种种坎坷,羡慕他们历经坎坷还能同舟共济的精神,感慨自己没有遇到这样的伯乐知己。电影中的场景总是美好,但现实却告诉我们: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因此,利益纠纷成为合伙人最终一拍两散的根源,股权和利润分红往往是各方争执的焦点。

其一,创业团队互相猜忌,缺乏沟通

很多人认为好的合作关系就是一个业务人员搭配一个技术人员。但这种认识还远远不够,当冲突发生时,如果团队成员没有深入的交流与沟通,走向死亡的极端时有发生。

其二,法律维权意识不足,遭受道德绑架

其实,作为企业高管,你的法律知识也并不一定特别完善,潜意识中法律都交给律师来做,投资都交给投资人来搞,对于自身的维权意识不足,成为隐藏在欺骗背后的毒蛇。该事件中的男猪脚似乎就遭遇了该类问题,前期对股权意识的不明晰,“等到蛋糕做大才有得分”绑架自己的道德枷锁。因此,合伙人之间的分工与回报,在创业早期一定要明确。

其三,股权严重稀释,创始人被投资人干掉

出售太多公司股份,不按比例反映所有权的董事会等问题,股权遭到严重稀释,因而创始人或创业公司老板被投资人拉下马的案例比比皆是。B2C领域1号店创立于2008年,仅仅一年销售额猛增,但同样增长还有其资本的介入。7年后,包括于刚在内的1号店管理层及其员工股份被严重稀释,最终CEO于刚失去了对1号店的控制权而含恨离开。

此外,还有其他因素往往也会间接引发合伙人“跑路”。

如,团队间公司治理观念相左。

公司创始之初,每个人都来自不同领域,分属不同业务部门,关于公司治理问题往往意见向左。如,是否继续融资,产品质量如何提升,树立公司文化平衡点,是否需要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等一系列公司发展始终的问题。

再如,合伙人能力不足,且不思进取。

有人说,企业管理不能论资排辈。这个观点不置可否。作为公司团队的核心,尽管在公司创立之初贡献了自己全部力量,但如果创始人在后期不思进取,跟不上时代的潮流,也会被很快被后进生“拍死在沙滩上”。毕竟,一家公司健康走下去依靠的是前后端员工,从开发到测试,再到运营和推广的不断投入。

成立公司之始,“丑话”就得说前头

利益纠纷产生之前,需防患于未然,透明化的管理机制成为创业公司长久生存的良药,沟通则是第一步:划清各自业务领域,将工作细分,并分配给最适合的人去做,建立沟通的基础;不直接否定自己,利用数据支撑解决问题,并听取他人意见,作进一步交流;向外界专业人士寻求帮助也不失为一种聪明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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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透明化的管理机制,公司员工股权机制问题就必须摆到明面上,不讲“丑话”的合伙人如果不傻,那就是骗子。

需要注意以下五点:

1、股权架构要明确

进入资本市场时,必然会问到股权架构问题。现在资本不仅仅只看产品,也十分关注股权架构。如果你的股权架构是五五分,那么不会有资本方愿意介入。

股权架构反映了一家公司所有股东的所有权问题,包括创始人、持有期权的员工以及投资人。大多数人需要了解自己能拿到多少分红和股权,不同股东的所有权等问题。

2、融资历史要洞察

每轮融资,都有一个原始发行价格和转换价格:原始发行价格,即投资者为其每股股票支付的价格,这个价格说明了不同金融投资者在不同时间点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程度;转换价格,即每股优先股转换成普通股的价格。

此外,“优先”股通常由投资者持有,持有优先股的人有一定的企业治理权和与之相关的清算优先权,而持有普通股票投资者并没有这些权利。

3、股权稀释需警惕

如果一家公司想要筹集更多的钱,那么增加完全稀释股票总量,就会“稀释”或减少当前持有者的所有权。同时,筹集更多资金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潜力,意味着员工拥有的资产虽然减少但更为值钱。

4、优先清算权该防备

一些投资者可能拥有优先清算权。优先清算权,即投资者在其他股东包括大多数员工期权之前,首先享有拿回其投资金额的权利,以防流动性事件如公司被出售的发生。

5、公司并购早准备

收购人心中通常有一个“总价格”,包括预先购买价格,对现有股权假设,为留下的员工制定的新的股权保留计划等,但钱最终会如何分配有时会与最初规定的期权计划文件有所偏差。因此,员工在公司并购前需要早做准备。

场景1:限制性股权被收购方夺走。如果有人选择留在收购方,虽然现在作为收购方股票的一部分,但仍获得计划内的股权授予。除非员工决定不这样签署协议,不想为新雇主工作,辞职并且让出那剩余两年的股权。

场景2:限制性股权被收购方取消,决定留在收购方的员工可以得到一套新的股权和条款。这说明,收购方想重新激励潜在的新员工,或使其认同公司新的薪酬制度。

以上几点参考了国内外各方意见,针对创业公司合伙人需要谨记的股权问题进行了梳理。

商场上没有永远的敌人,做不成情人的合伙人,分手后就未必是仇人,能与前任保持联系,不是因为没有真爱过,只因利益才是“我们”共同追逐的目标。合伙人在计划离开之前需要做两手准备:一方面继续斡旋于董事会之间,争取自身利益;另一方面则需要找新出路,要么创业,要么打工。 

既然之前恩爱过,那么回想起来过去的日子总是美好的。愿这场关于股权的撕逼大战早日结束,因为终有无辜者成为板上鱼肉受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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