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两大误区:用互联网重新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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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1 18:24
文章摘要:“信息化”(Informatization)和“信息社会”(Information Society)的概念最早是由日本人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提出,其最初的意思是指: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前进的动态过程,它反映了从有形的可触摸的物质产品起主导作用的社会到无形的难以触摸的信息产品起主导作用的社会的演化或转
“信息化”(Informatization)和“信息社会”(Information Society)的概念最早是由日本人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末提出,其最初的意思是指: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前进的动态过程,它反映了从有形的可触摸的物质产品起主导作用的社会到无形的难以触摸的信息产品起主导作用的社会的演化或转型。

信息社会的一个主要特征是“信息和知识成为财富增长的主要源泉”。(为避免概念混淆,我们按照贡献等级来界定“数据-信息-知识-智慧”的区别)。在信息社会里,物质生产更加依赖于知识、信息的产出。也就是说,人们主要是通过信息、知识生产来推动物质生产,物质生产成为知识、智力不断物化的过程。物质产品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它们所包含的知识量和信息量的多少。
目前对信息化通用的定义是:信息化是由于信息技术应用所引起的经济、社会的变革过程;而信息社会是信息产业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形态。这看起来很有道理,信息化不就是ICT技术不断应用深化的过程吗?但是,这些概念并没有抓住信息化的本质,且容易产生两个误导:
第一个误导,把提升信息化水平理解为单纯的信息技术投入和应用,走上技术改造的道路。而这种信息技术改造,如果没有释放出信息和数据的流动性,促进信息、数据的广泛传播、使用,则信息化的经济社会效益难以体现,就会出现“IT黑洞”陷阱。
第二个误导:将信息产业理解为一个部门经济,而不是一个具有广泛渗透性、带动性的经济形态。这将导致将信息产业按照工业部门经济来发展,追求信息产业本身的产值和规模,而不是将其看做是一种基础设施。
我们认为,信息化的本质在于“促进信息(数据)的广泛流动、分享和使用”。这个结果的得出源于信息的一个本质特征:信息的使用存在边际收益递增性,即信息/数据只有在流动、分享中才能产生价值;流动的范围越大,分享的人群越多,价值越大。而要实现这一点,有两个重要的前提,缺一不可:
1、 信息基础设施的广泛安装;
2、 适应信息广泛流动、分享、使用的组织和制度创新。
第一条,信息基础设施的广泛安装。英国演化经济学家卡萝塔.佩蕾丝认为,每一次大的技术革命都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兴产业的兴起和新基础设施的广泛安装;而第二个阶段是应用的蓬勃发展和收获。近20年来,中国宽带通信网络、智能终端、互联网、芯片、传感器和RFID产业发展迅猛,在企业和人群中广泛安装、渗透,为信息化奠定了坚实基础。信息基础设施在传统产业中的广泛安装,可以使用技术改造的思路,但是出发点一定是围绕“信息资源的开发”。例如,企业上 MRPII、ERP 和CRM系统为的是在一个企业内共享信息;接入互联网、安装APP、加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是要在全社会分享、使用信息。
第二点,组织和制度创新,既是信息化的要求,也是信息化的必然结果。但现状是:我国目前的体制、制度基本上都是围绕封闭的信息系统建立的,无论是政府、行业还是企业,莫不如此。这也成为推进信息化的最大障碍。以医疗信息化为例,电子病历是病人“就医全记录”,记载病人的基本信息、健康情况、问诊、用药情况。地区联网、全国联网对于提高诊疗水平、监督医疗行为意义重大。但各地进展缓慢,根本原因就在于:原有的管理体制都是围绕“医院为中心”的封闭系统建立起来的,也相应形成了一整套商业模式、利益链条。实现真正的信息化,让医疗、就诊信息流动起来、广泛分享,会触动很多机构、很多人的既得利益,就会形成抵制。实际上,各地住房信息系统联网也是一样。有一种说法:信息化最终促进业务流程、组织结构优化和调整,也是这个道理。反过来,如果信息化的结果只是将各部门、组织的权力固化,将原有业务流程IT化,那么信息化的效益可想而知。
在这个理解下,我们试着把“信息化”概况为:通过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和信息基础设施安装,以及政策、制度创新,促进各类信息(数据)最大限度的传播、流动、分享、创造性使用,提升经济社会运行效率的动态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广泛地分享和使用,信息/数据才有可能成为社会财富增长的主要源泉,才可以回归信息化的本身。
在互联网时代,信息化正在回归这个本质,根本原因在于互联网降低了信息收集、处理的成本。《长尾理论》讲到,技术革命的最大收益是降低某种生产要素的成本。工业革命使得机械动力的成本大大降低,工厂可以24小时运转;信息革命不断降低数据和信息的采集、传输、处理和使用成本,而互联网是迄今为止人类所看到的信息处理成本最低的基础设施。互联网作为信息基础设施天然具有全球化、开放性、分布式、交互式、去中心化、海量信息等特征。互联网的上述特征使得信息/数据在工业社会中被压抑的潜力爆发出来,最有可能成为现今生产力,成为社会财富增长的源泉。
以电子商务为例,作为架构在互联网平台上的商务活动就完全呈现不同的面貌。电子商务消除了传统经济活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得流通业作为资源配置平台的效率极大提高,进一步转化为更丰富的商品与更低的商品价格,直接带来更高的居民购买力。如今的淘宝平台上,8亿件商品与3亿消费者实时对接,形成一个超级在线大市场,海量卖家与海量个性化需求的对接,变得更为容易了。过去受限于市场规模而无法成立的小生意,现在也终于能够大行其道了。
互联网改变了企业信息化的发展路径。以往的企业信息化,大多数是“由内而外”发展,先上财务软件,再是ERP,最后是SCM(供应链管理)、CRM、订单系统等;而互联网上长出来的企业是“由外而内”倒逼,例如网商,直接上来就是销售、订单系统,然后再是CRM、 ERP。这也可以看出,互联网企业的数据和信息互动范围更广泛,更开放。
互联网还影响着产业组织方式和结构。在工业经济中,数据是结构化、集中式、少量的、零散的,独占的。当数据只掌握在少数大企业、品牌商手中时,企业之间的协同是单向的、线性的、紧密耦合的控制-被控制关系。大公司、品牌商处于价值链核心,对供应链实施线性的控制。在互联网时代,当数据产生是分布式、碎片化、实时、海量的时候,当数据在互联网上是透明、公开和共享的时候,企业内部组织必须随之改变。企业间的协作就必须像互联网一样,要求网状、并发、实时的协同。于是,我们会看到,在电商企业中会出现数据替代库存,数据驱动流程、数据形塑组织的大量案例。
回到信息化的话题上。我们认为,大数据时代是信息化的深化,或者是信息化的高级形态。到了大数据时代,信息化才有可能回到其本质上来,即以信息资源(数据和信息)为核心。而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最大的推动力是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快速渗透。电子商务作为衍生在“互联网”基础上的经济活动,其中最有价值的是因为“在线交易”而沉淀下来的巨大经济数据。运用这些数据,商家可以根据据此进行设计、生产、库存决策。从数据和信息发挥价值的角度看,电子商务是信息化在经济领域的高级形态。
再回到制度层面上,互联网从无到有,得益于较少的政策干预和管制;也因为是新生的增量市场,发展之初基本上没有遭遇传统势力的阻碍。但发至至今,当电子商务逐渐向更多的领域、更深的层面渗透,必然对原有的政策、制度带来巨大的冲击,也会受到原有政策和旧制度的抑制。譬如,“好大夫在线”网站对现有医院管理体系的挑战;互联网打车软件对现有城市交通管理方式的影响。在新的技术革命面前,作为基础设施和制度创新的主要供给者,政府有必要对包括法律、政策、行政体制和管理制度等诸多方面,做出相应调整,进行制度创新,以适应信息生产力的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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