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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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提出到2026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内服务商数量突破2000家,到2027年底不少于3000家,部署四项重点任务。

一、专项行动背景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培育专项行动。当前,我国持续深化拓展"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服务需求加快释放,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逐步成为衔接技术供给与行业需求的重要支撑。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培育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打造人工智能应用服务链"。

 

二、行动目标

本次专项行动以"扩量提质、梯次培育、创新引领、应用导向"为原则,以构建结构合理、分工有序、协同创新的多层次服务商梯队为主线,加快培育全要素协同、全链条贯通、全场景覆盖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

通知明确,到2026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内服务商数量突破2000家;到2027年底,全国服务商资源池内服务商数量不少于3000家,支撑形成全要素协同、全链条贯通、全场景覆盖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生态。

 

三、四项重点任务

通知部署了四项重点任务,包括建立服务商资源池、提升服务供给水平、推动规模化应用、加强服务商支撑保障。

任务一:建立服务商资源池

各地区组织摸排本地区服务商情况,建立服务商档案。到2027年底,下辖国家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应用先导区的省份,本地区服务商资源池内企业数量应不少于100家。

任务二:提升服务供给水平

组织服务商牵头组建模数共振、算电协同等类型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团",联合上下游单位打造一体化解决方案。支持服务商聚焦软硬件适配、多模型协同等重点技术难题开展靶向攻关。

任务三:推动规模化应用

引导服务商围绕高频、刚需、可复用的业务,封装构建模块化、标准化解决方案产品包,形成一批"小快轻准"的人工智能产品服务。探索通过首购首用、风险补偿等模式,加大大模型、智能体、Token等服务采购力度。

任务四:加强服务商支撑保障

鼓励服务商搭建前线部署工程师(FDE)团队,扎根用户现场,保障场景落地。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完善"出海"综合服务体系,依托一带一路等国际合作机制,支持服务商拓展海外市场。

 

四、重要意义

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是指围绕用户单位智能化需求,提供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咨询规划、交付实施、运营管理、安全治理等服务的企业或机构。

本次专项行动的开展,将有助于建立服务商资源池,靶向提升服务商技术创新、集成交付、安全合规能力,锻造一批懂行业痛点、通技术机理、知安全风险、善交付运营的人工智能应用服务商队伍,为我国"人工智能+"行动的深入实施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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