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企业专利要从创业伊始抓起,中美还有很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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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8 10:22
文章摘要:中、美最大的区别是中国的技术专利更多在AI应用领域,美国的技术专利涉及全产业链,从核心的CPU,到AI的应用技术都有。而美国在AI专利方面的数量也比中国要多很多。

文:T媒体   卿云

4月26日北京2018 GMIC年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正式召开,以“AI生万物”为主题,十年来也首次引入了知识产权的话题。在4月27日的AI产业化领军者峰会上,中专隆天知识产权运营(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CEO林宇清、英诺天使基金创始合伙人李竹、Ocean Tomo中国的副总裁Dean Becker探讨了中美AI企业专利战略情况。

中美之间的差异:美国广而多,国内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林宇清介绍中、美最大的区别是中国的技术专利更多在AI应用领域,美国的技术专利涉及全产业链,从核心的CPU,到AI的应用技术都有。而美国在AI专利方面的数量也比中国要多很多。

Dean Becker认为中美不同之处在于中国保护自己的发明,在美国保护的是发明在将来会流向哪个领域,是否会影响到其所有权。这有关于创新资源整合,在美国,会针对AI技术可能流向的各个领域建立相应的栅栏。美国过去五年时间里AI行业实现了数千种专利技术的转让,他发现在过去三年时间里这样的趋势转向了中国。

实际上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比美国淡薄很多,李竹指出国内有一个误区,认为有钱后再做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但是等有钱时候再做已经晚了。应该从创业之始去做,并伴随公司成长过程。而且现在创新的速度越来越快,一家公司两三年时间业务已经增长很多,如果不在开始的时候做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将来会碰到非常多的瓶颈和麻烦。

李竹认为在AI领域创业公司是IP为王。有知识产权、有专利的公司才会有自己的门槛与护城河。他觉得AI公司和互联网公司一个最大的不同:AI公司最重要的是公司的知识产权和专利,而人是第二位的。因为技术公司人才流动后还做原来竞争的事情,绕不开知识产权和专利,但在互联网公司人是最重要的。所以李竹投资AI这类技术创新公司的时候看重对方是否有知识产权和专利和在这方面的意识。他觉得技术创新公司是面向全球竞争,如果参加国际竞争,没有知识产品没有专利将寸步难行。

Dean Becker指出很多中国公司想找技术进行整合,但跟外国公司交流起来很有障碍,针对这样的问题他表达了自己的见解,“我觉得需要有共同的国际专利语言。对有些公司来说,他们希望能够盈利,能够使业务增长,但是他们却不了解整个生态系统,怎么样进行自我保护,怎么样去掌控。”

与巨头有技术冲突,初创企业要学会另辟蹊径

林宇清介绍在寻求投资的时候很多初创型公司对于披露他们技术的竞品会有疑虑,如果告诉投资人他们的技术未来会有面对亚马逊、Google侵权的可能,被投资的事情就泡汤了。

李竹介绍这要做竞争分析,面对这些团队,他们很快知道在技术方面跟巨头有没有冲突和矛盾。这类公司如果有一定的能力,也可能找到另外的路径去做创新。“是这条路被别人占领了,你做可能也竞争不过这些巨头,你能不能另辟蹊径。在知识产权方面也有别的办法,用绕道来解决同样的问题。包括还要考虑将来被别人仿冒的情况下还要在专利进行保护,除了申请主要专利,还要申请其他的专利,把周边很好的保护起来。”他认为对于初创公司来说,团队的能力是最重要的,所做的事情是第二位的。如果这个事情跟其他的大公司冲突了,但是初创公司有能力,总能找到一些解决办法。

林宇清认为风险伴随着创业过程,“风险的大、小关键看你是想用一个什么样的态度去面对,采用什么样的方式把它解决。”其实很多像苹果、亚马逊和谷歌巨头的公司,最开始的时候它们都有非常好的IP的伙伴,非常好的Legal伙伴,最开始用股权置换的方式或者其他方式来寻求保护。

林宇清最后总结认为中国的创业者应该有保护好自己技术的观念,同时也要明白技术也需要一个非常好的创新整合机会,这样才能使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更加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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