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赴香港上市遇阻 “新股女王”献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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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1 16:34
文章摘要:  据《东方日报》报道,阿里巴巴集团因提出董事提名权特别处理而受批评,并影响集团赴港上市。有“新股女王”之称、中央证券董事总经理钟绛虹提出了折衷方案,建议港交所考虑按公司资质豁免,让达一定市值及盈利要求的企业的高管有董事提名权,但上市后每5年需由股东投票是否再予高管董事提名权。




  据《东方日报》报道,阿里巴巴集团因提出董事提名权特别处理而受批评,并影响集团赴港上市。有“新股女王”之称、中央证券董事总经理钟绛虹提出了折衷方案,建议港交所考虑按公司资质豁免,让达一定市值及盈利要求的企业的高管有董事提名权,但上市后每5年需由股东投票是否再予高管董事提名权。




  钟绛虹表示,她的折衷方案与同股同权没有冲突。


  曾处理近400百宗新股的钟绛虹在接受《东方日报》采访时表示,上述建议与同股同权没冲突,只是股东授权予管理层有关董事提名权,其它需予股东批准的交易仍要投票。


  最多人认购新股12强


  她表示,支持给予豁免的理据是现在企管以多数决定原则为本,股东大会上表决也是一股一票,小股东没话语权。社会上小股东人数众多,不像专业投资者有时间分析每只股票,认为给予有一定市值及盈利要求的公司高管有董事提名权的豁免合理。


  “回顾香港过去最热门的12只新股,认购人数由超过50万人至接近100万人,香港人口约有700万人,扣除老人家、小朋友等,散户比重好大。”


  她表示,有不少声音反对引入特别股权结构,多数是从企业管治或从监管角度去看,强调这些理据都很有道理,但自己想从小股东角度,分析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董事提名权对他们的影响,希望市场持开放态度,能“一人行一步”找个平衡点。


  不影响散户投票权


  她解释,过去股东大会表决是一人一票,但近年已改成一股一票,目前公司上市后,在任董事需按公司章程退任或重选,退任董事空缺由以非执董及独董组成的提名委员会提名,再由股东大会表决。由于上市公司多由控股股东持逾半股权,一般不会邀请与自己理念不同的人士担当非执董及独董,故在董事控制权一事上小股东是“可投票,但无话语权”。


  假设香港将来容许科网企业管理层提名董事,从小股东的角度,只是提名委员会的成员由非执董及独董换成公司的管理层,投票权的计算方式不会变。


  五年重新授权防滥用


  不过,为免豁免遭滥用,她认同须设不少关卡,例如授权董事提名权不是永久,需每5年或10年续约一次,避免高管变质。“一年就太短,会影响运营。如果提名权是过半数董事,可能是五年,如提名少过一半董事,续约年期可以长一点,如10年。”表决时需如现时回购及发行新股等一般性授权,大小股东均可投票,同时应只适用于新股,并于招股书披露清楚。


  问及此次献计会否忧虑被外界质疑是为阿里巴巴,甚至是为港交所放风,她强调2007年至今没有与阿里巴巴接触,对于监管机构更是局外人,自己不是为一家公司度身订造,有关提议是个人独立意见,不代表中央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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